莘县选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简章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夯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人才基础,加强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经县委同意,选聘30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社会组织工作有一定了解;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运用能力;
	  6.县直(镇街)机关事业单位退出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含经济部门优秀中层党员干部)。
	  二、主要任务
	  1.当好党建指导员。推动县“两新”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2.当好“两新”组织政务代办员。畅通“两新”组织与部门的对接渠道,帮助“两新”组织代办相关政务手续,推动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3.当好党和政府重要工作落实联络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工作。
	  每名专职党建指导员指导3-5家“两新”组织,按时完成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和县委“两新”党工委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选聘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3月9日至3月15日,个人到县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班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反正面打印),报名表要有党委(党组)的推荐意见。
	  2.组织审定。2020年3月中旬,县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班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审定,必要时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或审查档案,初步人选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统一研究。
	  3.双向选择。2020年3月20日前后,县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班征求镇(街道、园区)有关领导意见,组织镇(街道、园区)与党建指导员人选洽谈,双方达成一致,专班派遣至镇(街道、园区),镇(街道、园区)根据“两新”组织需求进行派遣。
	  4.岗前培训。专班对确定的党建指导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两新”组织和党建基本知识,国家的相关政策,政务工作流程等内容。
	  5.正式上岗。2020年3月31日前,县委“两新”党工委发放专职党建指导员正式聘用证书,党建指导员正式上岗。
	  四、其他事项
	  1.选聘的专职党建指导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工作关系、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党建指导员一定的生活补贴(按照正常工作日计算)和工作经费。
	  2.专职党建指导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能在所服务“两新”组织报销任何费用和谋取任何私利,工作期间不准饮酒,树立“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的良好形象。
	  3.实行一年一聘,凡是工作不能胜任,服务组织或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对工作不满意,或者考核成绩较差的,不再聘任。
	  咨询电话:0635—7386679
	  报名地址:县房产服务管理中心403办公室(伊园街伊园新村南门向西50米)。
	  具体事宜由县委“两新”党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9日